8月26日新冠疫苗接种通知

【8月26日新冠疫苗接种通知】:
一、市体育馆方舱
14:00—17:00
灭活疫苗(一针/二针人员)
 
二、大剧院边科技局120一楼玉城卫生院
14:00—17:00
灭活疫苗(一针/二针人员)
 
接种要求:
(一)接种对象为18周岁以上成年人。
(二)带上接种本、身份证,戴好口罩,门口领卡,领到即排,有序接种!
(三)灭活疫苗(生物/科兴)第二针必须满21天,即8月5日及之前打了灭活疫苗第一针,才可以于本日接种第二针。
 
三、渔岙口妇保院
14:30—17:00
灭活疫苗(一针/二针人员)
 
接种要求:
(一)接种对象为12周岁—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2003年8月27日—2009年8月26日】。
(二)未成年人携带疫苗接种本、身份证或户口本(未成年及家长),家长陪同,现场签署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三)灭活疫苗(生物/科兴)第二针必须满21天,即8月5日及之前打了灭活疫苗第一针,才可以于本日接种第二针。

8月25日新冠疫苗接种通知

【8月25日新冠疫苗接种通知】:
一、市体育馆方舱
8:00—13:00
灭活疫苗(一针/二针人员)
 
接种要求:
(一)接种对象为18周岁以上成年人【2003年8月25日及之前人员】
(二)带上接种本、身份证,戴好口罩,门口排队,先到先打,打完为止!
(三)灭活疫苗(生物/科兴)第二针必须满21天,即8月4日及之前打了灭活疫苗第一针,才可以于本日接种第二针。
 
二、大剧院边科技局120一楼玉城卫生院
14:00—17:00
灭活疫苗(一针/二针人员)
 
接种要求:
(一)接种对象为12周岁—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2003年8月26日—2009年8月25日】。
(二)未成年人携带疫苗接种本、身份证或户口本(未成年及家长),家长陪同,现场签署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财富中心小区公约

小区公约很重要,记牢弘扬要做好。
移风易俗要抓牢,大操大办不提倡。
垃圾分类要带头,干湿毒害考智商。
圈养宠物要尽职,溜狗粪便自清理。
高空抛物要严禁,既伤路人又害己。
防火安全要自查,危险物品禁存放。
想要整洁和安全,勿让私物占楼道。
机动车辆进小区,降低噪音且慢行。
良好家训传承好,邻里和睦勿争吵。
小区活动要支持,文化队伍更重要。
以德为本建小区,以德育人树榜样。

财富中心小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1.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小区的各项任务,把党的工作融合到小区的日常工作中,充分体现基层党组织的活力;
  2. 加强小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积极探索城市党建活动载体,丰富小区党建工作内涵,加强对所属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党员在社区和小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 创建小区党建工作新机制,加强“共建联建”工作,完善与单位党组织的双向联系制度,共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积极开展“社区吹哨、党员报到”活动,形成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
  4. 积极探索辖区单位在职党员属地管理或双重管理的途径,加强对小区党员、在职党员、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5.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支持和保证业主委员会、 物业公司依法履行职责;
  6. 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小区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搞好小区服务的各项工作;

7、加强小区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小区公约》。 

楼栋长工作职责

  • 认真负责地对本楼栋居民群众宣传和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配合社区,做好小区居民的公益事业和文体活动等。 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畅通。
  • 随时了解和掌握本楼居民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常住户、租房户的人员结构和动向情况,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和突发事件,及时向小区党组织汇报。
  • 加强平安消防、卫生巡查,及时发现本楼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小区治安防范水平。
  • 对楼栋环境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居民保持楼道干净整洁、无堆放杂物、无涂写乱画、无张贴小广告,发现 有不文明现象要及时制止。
  • 带头遵守执行小区的管理规定,协调好家庭、邻里之间发生 的纠纷,主动化解各类矛盾,倡导建立文明和谐的邻里关系,促进邻里团结,共同创建和谐小区。
  • 配合社区进行安置帮教,重要时期加强重点人员监控,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社区和小区汇报。
  • 积极协助社区对低保户、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众的帮扶活动,做好孤寡、空巢老人的守望工作。

八、检查督促本楼前及小区的绿化维护,保持花木、草坪整洁。

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财富中心小区的综合管理,更好地服务居民和商户,努力为小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整洁、优美”的环境,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及进入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机构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小区党组织应在小区管理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联席会议成员由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组成,联席会议可由小区党组织负责人或业委会主任主持。一般一季度一次,若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三条 联席会议下设日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业委会主任担任,承担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协调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等。
第四条 小区党组织应负责业委会与物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积极指导和协助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机构逐步增强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能力,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三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 学习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沟通各方情况; 2. 研究业委会和物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 研究处理业主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4. 研究制定业主委员会规范制度; 5. 对涉及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磋商; 6. 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疑难问题。
第六条 联席会议有关组成单位职责是:
(一)小区党组织应积极对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应建立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工作联系网络,主动参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讨论和研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依法履行职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应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接受小区党组织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接受业主监督。
(三)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为居民营造一个方便、文明、整洁、安全的生活环境,提供高水平、规范化的物业管理。
第七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