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新冠疫苗接种通知

【8月27日新冠疫苗接种通知】:
一、市体育馆方舱
8:00—16:00
灭活疫苗(成年人、一针/二针人员)
 
二、大剧院边科技局120一楼玉城卫生院
14:00—17:00
灭活疫苗(成年人、一针/二针人员)
 
接种要求:
(一)接种对象为18周岁以上成年人。
(二)带上接种本、身份证,戴好口罩,即到即排,打完为止!
(三)灭活疫苗(生物/科兴)第二针必须满21天,即8月6日及之前打了灭活疫苗第一针,才可以于本日接种第二针。
 
三、渔岙口妇保院
14:30—16:30
灭活疫苗(仅限未成年人、一针/二针人员)
 
接种要求:
(一)接种对象仅限12周岁—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2003年8月28日—2009年8月27日】。
(二)未成年人携带疫苗接种本、身份证或户口本(未成年及家长),家长陪同,现场签署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三)灭活疫苗(生物/科兴)第二针必须满21天,即8月6日及之前打了灭活疫苗第一针,才可以于本日接种第二针。

玉组通〔2021〕7号 关于开展“社区吹哨、党员报到”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根据《关于开展“社区吹哨、党员报到”活动的通知》(台组通〔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开展“社区吹哨、党员报到”活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聚焦提升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常态化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现“组织增活力、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治理上水平”,为我市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者提供坚实的城市基层保障。

二、实施对象及要求

1.部门报到。根据《玉环市“我爱我家”灾后自救行动实施方案》结对共建安排,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一般应当到结对共建社区报到,部门基层站所一般应当到驻地社区报到。单位报到后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自行调整。

2.党员报到。在职党员在参与单位党组织做好结对社区工作的同时,统一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报到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线上报到为主。采取线上报到方式的,通过扫描所居住社区二维码进群报到。二维码由社区统一制作,乡镇(街道)汇总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再按隶属关系发至市级相关单位党组织。采取线下报到方式的,由党员个人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报到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为主体,单位党组织应对本单位党员报到情况统一建档备案。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非中共党员干部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参与报到服务活动,“两新”组织等其他单位的党员应按规定到社区报到,离退休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开展。

三、主要任务

1.单位党组织结对社区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1)开展党建联建。参加社区党组织召集的党建联席会议,联合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帮助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对属于后进党组织的,帮助抓好整顿转化工作。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深入联系社区党支部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到结对社区讲1次党课。

(2)参与社区治理。组织党员参与社区平安创建、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等活动,参与社区自治共治。帮助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同联动机制。

(3)协助解决问题。发挥职能和工作优势,根据社区需要,以“一事一议”的形式,协调组织相关部门集中会商,推进各类重点难点问题在基层一线解决,每年至少为社区办1件实事。

(4)督促党员履职。加强在职党员干部激励约束,为其在社区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创造条件,督促主动配合社区党组织工作安排,积极发挥作用。

2.党员到社区报到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1)宣传党的政策。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法治、教育、环保等知识,弘扬正能量。普及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2)联系服务群众。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关注了解居民群众需求和困难,结对联系重点困难群众,力所能及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

(3)参与民主议事。参与社区党组织召集的协调会、恳谈会、评议会等协商议事活动,积极出谋划策、提出意见、建议。

(4)参加志愿服务。参加社区组织的环境整治、义务护绿、法律援助、医疗保障、文明创建、治安巡逻、文化体育等志愿服务,一般每人每年不少于5次,累计时间不少于8小时。

(5)维护和谐稳定。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实施征求基层群众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意见建议。关注协调邻里矛盾、物业纠纷、不文明饲养宠物等“微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6)处理突发事件。如遇突发公共事件,在职党员干部职工应当挺身而出,主动参与应急任务。

3.社区党组织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1)健全组织体系。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积极推动以小区为单位成立党组织。根据所在小区实有党员数量以及小区规模等情况,视情采取单建或联建的方式,建立正式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其中正式党支部的负责人一般由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兼任,临时党支部的负责人可担任社区“大党委”的兼职委员。深化“党建引领、网格治理”,以楼栋为单位,建立健全网格工作组,健全“社区‘大党委’—小区党组织—楼栋网格工作组”的组织体系。

(2)按需设岗定责。结合联系单位职能和在职党员个人特长、兴趣爱好等,围绕居民群众需求,建立“资源清单”以及“需求地图”,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开。

(3)搭建服务平台。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发挥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作用,采取每月轮值等方式,加强社区主题活动策划,积极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治理服务搭建平台。推行群众点单、社区派单、单位(党员)接单服务模式,广泛征集居民群众“微梦想”“微心愿”“微诉求”,发布“需求清单”,组织党员结合实际认领服务项目,形成“服务清单”。

(4)开展共建活动。组织开展民主协商议事、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整合利用辖区单位或者联系单位党建、教育、文化、体育等资源,落实共建项目。

(5)加强日常管理。组织报到党员亮身份、作承诺,一般以党员户形式在其所居住楼栋亮出党员身份。做好在职党员考勤管理、工作评价,推行积分制或星级管理等模式,开展评优评先等活动,并及时向相关单位党组织反馈报到党员履职情况。

四、组织领导

1.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吹哨、党员报到”活动统筹,突出“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带头示范作用,推动活动扎实开展。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工作整体安排,指导社区党组织做好报到承接和组织工作。社区党组织要主动跟进,加强报到工作衔接,做到紧凑有序。

2.加强报到管理。在职党员要主动配合支持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时间安排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党组织以工作时间为主,在职党员个人以业余时间为主。健全“双报告”制度,在职党员每半年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单位党组织每年年底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组织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工作的情况。

3.强化结果运用。社区党组织要准确掌握在职党员履职表现情况,视情向乡镇(街道)上报表现较好和较差人员,并由乡镇(街道)统一报市委组织部门汇总。在职党员报到履职情况作为所在单位干部职工评先评优重要参考。各单位党委(党组)在干部考察时,要关注其在社区的表现,必要时可延伸到社区考察。

4.务求工作实效。要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排名竞赛、不搞层层加码,不得要求社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说明材料等。大力宣传在“社区吹哨、党员报到”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团结凝聚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

中共玉环市委组织部   中共玉环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